达县供销社工委,在该社党组领导下,按照县总工会的要求,采取四条措施,积极抓好系统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收到了明显效果。8月下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批复了该社系统18个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工资集体合同》。企业员工工资每月较上年净增了700--1000元,受到了系统员工的好评。
一是做好汇报,争取支持。今年初,该社工委一班人认真总结了系统自2008年以来,开展企业员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并根据上级县总工会的要求,积极向县联社党组作专题汇报。县联社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了县联社党组的重要工作目标任务,并要求工委在今年8月度之前完成企业员工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的签订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提高认识。为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和合同的签订工作,该社工委通过召开企业法定代表人、工会主席会议和到企业调研的形式,向企业员工宣传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了企业员工对为什么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怎样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了深刻的认识,并积极投入到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
三是重视安排,落实责任。今年初,该社工委对开展集中签订《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作了安排部署,要求系统企业工会做好宣传,发挥工会组织职能作用,与企业协商,在8月中旬完成《工资集体合同》签订工作,下旬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对如何完成工作任务提出了纪律要求,县联社还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了对企业年底的综合目标考核。
四是强化统筹,确保效果。为确保系统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签订的质量和效果, 8月7日 ,该社工委召开了系统企业工会主席会议,在总结、安排工作半年后,组织工委干部对系统各企业所签订《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进行了逐个初审,对不符合要求或资料不齐不全的,责成工会主席按照要求重新完善后,交县联社工委统一上交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确保了在8月系统18家企业全面完成《工资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
(唐忠 扈鸣刚)